最新動態

本會聲明:對黃之鋒等的判決彰显法律正義和社會公義

2020-12-02

        2020年12月2日下午,香港西九龍法院就去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被包圍一事,對黃之鋒以煽惑、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作出判決,監禁13個半月。一同判監的還有前香港眾志成員林朗彥和周庭。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認為,該判決維護了法律正義,彰顯了社會公義,同時徹底宣告所謂的“違法達意”的破產。

 

        黃之鋒何許人也,香港人都不陌生。14歲時,他即參與社會運動,污衊特區政府的“國民教育”是向學生洗腦。由此,被反對派發現並捧為“少年英雄”,隨後在一次次的社會運動中更被塑造為耀眼的“明星”。2014年他因參與非法“佔中” 被《時代雜誌》選為全球25位最具影響力少年,2018年獲美國參議員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。反對派更藉此向全港中小學生洗腦,灌輸錯誤理念,推銷偏頗和極端思想,令一批又一批香港中小學生對其膜拜並進而效仿,步其後塵參與到社會運動中來,並最終成為去年黑暴的主角。悲劇上演,一個個家庭被撕裂,一個個青年本可擁有的大好前程被葬送。可謂誤人尤深,害人尤慘!

 

        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黃之鋒犯下的種種罪惡:

  • 2014年9月26日“佔中”事件中,煽動帶領中學生罷課示威;
  • 2016年4月10日成立「香港眾志」,鼓吹自決和港獨思想;
  • 2017年6月26日煽動佔領灣仔金紫荊廣場;
  • 2019年參與反修例運動,顛倒黑白、蠱惑民眾、抹黑政府,煽動罷工、暴力示威、襲擊警察、起底個人及家人的資料;
  • 2019年6月21日煽動他人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,圍堵灣仔警察總部;
  • 2019年8月6日秘密會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部主管,勾結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;
  • 2019年9月17日赴美國國會參加聽證會,呼籲通過《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》,公然背叛國家,出賣香港,充當漢奸,徹底淪為外國勢力的打手和馬前卒。

        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認為,黃之鋒所做惡行,罄竹難書,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判決,彰顯了法律正義和社會公義。可謂罪有應得,也是民心所向!香港是中國的香港,不容外部勢力侵犯和干涉。自古以來,背叛祖國,出賣靈魂,甘當漢奸的人註定沒有好下場。今天的判決也為其他禍港亂港分子敲響警鐘,切勿以身試法,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。